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南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三标段)已由齐齐哈尔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甘南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齐农建办发【2022】3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齐齐哈尔隆迪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甘南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南县音河村、得胜村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8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如发生潜在投标人兼投情况,以标段号先后顺序排列为准,标段排列在前的为有效投标,兼投的排列在后的标段将被否决)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总工期366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
2.5 三标段主要内容:音河村、得胜村监控系统各一套。
2.6 招标控制价:235.61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本标段要求,在投入该标段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24日 09时 00 分至 2022 年08 月30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方式、时间
7.1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线上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9时00分。
7.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甘南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2-5622061
招 标 人:甘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52-5622263
招标代理机构: 齐齐哈尔隆迪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站前北大街298号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0452-2571888
邮 箱:longdi0452@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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