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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2022-09-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设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3: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玉
项目联系电话024-25848343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583381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鑫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南街90号西一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5848343
附件:
附件1田间 招标文件 0825.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8-24 至 2022-08-31
撰写单位: 辽宁鑫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4-00202
项目名称:2023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设计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范围:2023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具体以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的为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等相关服务项目。

二、主要成果:

2.1、设计文本:主要阐述项目概要、项目区概况、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任务和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组织实施和运行管护、环境影响与评价、结论与建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

2.2、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规划编制的背景,介绍项目区自然概况、社会经济状况、基础设施,论说明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总体规划布局及最佳方案评选,说明规划目标任务及建设内容,编制工程投资概算(预算)、说明项目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及进度计划,说明项目运行管护措施,说明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等。

三、服务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

3.1 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2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预算;

3.3 负责本项目审查、报批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服务;

3.4 提供施工配合、技术指导及相应技术咨询服务;

3.5 根据工程实际及时提供相应变更等;

3.6 配合编制竣工图。

四、设计范围、进度和深度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和规划线位设计施工图,确保施工图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达到经济、合理、优化、便于施工的目的,如需要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必须积极进行相应变更,设计单位对设计成果终身负责。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范围和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各阶段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设计工期至后续服务期止(后续服务: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3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号
联系方式: 024-85833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南街90号西一层
联系方式: 024-25848343
邮箱地址: 254156510@qq.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1038106900000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房玉
电话: 024-258483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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