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B2022DF106877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随州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91421300665464256T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随州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79.2 |
挂牌期间(天): | 10 | 挂牌日期: | 2022-09-06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万元到光谷联交所随州公司指定帐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2、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数量、品种规格、砂质、粒径、含泥量、保管、移交、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等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天一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土石方运营收益咨询报告》对土石方量运营收益测算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土石方转让(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竞价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并按合同履行。 5、受让方需承诺:合同签订视为资产移交,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开始与转让方完成相关交接手续,受让方可以开始河土石方装载、清运(离场)等工作,受让方自行准备相关设备,配备专业人员,;在转让标的装载、清运离场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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