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5年海城镇山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二标段补充说明
1.项目名称:海原县2025年海城镇山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补充内容:
2.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2.2.4总报价增加:①总报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报价得分视为零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5分;从0%开始每增加1%,扣1.5分;从0%开始每降低1%,扣1分;不足1%按内插法求得分数。评标基准价为所有在最高限价的98%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C=N1+N2+N3+…Nn/n,式中:C为评标价;N为在最高限价的98%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n为在最高限价的98%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计算报价得分时,所有报价均为总报价(含暂列金)。
2.2.投标人须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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