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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庆安县黑土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2022-11-24

2022 年庆安县黑土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Z2022-0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以《关于 黑土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创建情况的报告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庆安县久胜 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连栋大棚新建项目土建、连栋大棚新建项目水电及其它、智能温室大棚新建项目土建项目、智能温室大棚新建项目水电及其它、景观工程。

2.3 控制价: 5334909.38 元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0 日,总工期:36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 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 提供近三个月 2022 年 8 月份-2022 年 10 月份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技术负责人不少于 1 人、工长(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并证企相符。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需含有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从成立起开始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止)。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同一集团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两家以上报名,则以监管系统登记时间先后为准)。

3. 6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近三年( 201 9 年 11 月 0 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

3.7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和 信用中国 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 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8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20 时 00 分至2022 年 12 月 01 日 2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22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的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 开标方式、时间

6.1 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线上开标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

6.3 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 .1 现场踏 勘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绥化市庆安县

电 话: 0455-4345046

招 标 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绥化市庆安县

联 系 人: 崔先生

电 话: 0455-8171004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 群力 外滩 1898 A5 栋 2 单 元 24 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451-84362076-602

电子邮箱: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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