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中法华欧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资质升级办理服务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次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条违约条款: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澄清为:删除本条内容。
本招标答疑共1页,签字盖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商务标。
招 标 人:眉山中法农业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1日
请签署此回执,并扫描发送到邮箱:19033150@qq.com,以确认已收到本答疑的全部内容。
接收人(签字): |
单位(手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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