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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市长沙县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需求公开

· 2024-01-17
一、功能及要求:

建设高标准农田1.3 万亩(改造提升),包括土壤改良、土地平整、灌溉排水、机耕道路和科技推广措施。



二、相关标准

1.供应商设定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有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连续三个月指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三、技术规格

详见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初步设计周期: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图集及报批文件;

(2)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图集;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质量等级:成果达到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并确保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成果要求:

(1)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的图纸、资料、文件外,还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报建、审批、施工等必要的电子版图纸、资料和相关文件;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文件的份数同时需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数量要求;



六、验收标准

1、验收程序: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设计费支付方式:初步设计报告经上级部门批复后,设计费付至设计合同价格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60%;剩余4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的进度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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