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翠屏山南门户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 已由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同意翠屏山南门户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北区发改基[2023]3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慈城镇财政出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2.2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河道、水体清淤,山塘维修、旧泵闸拆除,新建泵站,中心湖区域新建泵站、管道等水利设施提升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翠屏山南门户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造价:16659581.00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翠屏山南门户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 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慈城镇解放路9号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74-2761712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 系 人: 唐佳萍、 王静、田恬、陈佳妮、董臻源、王波、虞礼周
联系电话: 0574-88228780
电子邮件: 527886413@qq.com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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