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和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名称 | 和县利民现代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登录查看更多 247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殷军 180986009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6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夏工 1865556040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6/5 10:0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元) | 210008639.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施工总工期 | 330日历天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8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 工 18655560403)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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