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农业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农业技术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20250807、HTCL-ZB-255021
1.3采购内容:为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咨询。
1.4服务期限:截止完成时间为2025年9月30前,与总包合同工期一致且满足工序施工进度要求。
1.5服务地点:肇源县项目现场
1.6采购预算:30万元
1.7质量目标: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I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国家、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标准。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所要求服务的能力。
2.2投标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7日17 时至2025年4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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