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2FSCG25D01X0078 FS34082220250167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包一)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祺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与紫蓬镇交汇处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3区B-1C5-9室
成交金额:6.48元/克
供应商评审价格:6.48元/克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含三氟苯嘧啶药剂 品牌:锐彪 规格型号:500克/瓶 数量:待定 单价:6.48元/1克三氟苯嘧啶纯量(折百量只计三氟苯嘧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付合、肖培英、胡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200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1;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967801。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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