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7-25】 【作者 :】 【阅读次数:】
2022年5月26日 在中国招投标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了评标结果(重新披露),在公示期间,对于宿迁市超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结果有投标单位提出了异议。经省项目办领导研究决定,于6月9日向宿迁市超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澄清要求函,要求该公司于6月16日17:00前对两个类似合同及检测报告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提交相关原件供我们查验,并承诺上述原件资料的真实性(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截至规定时间内,招标代理公司和业主均没有收到宿迁市超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任何澄清内容,也没有收到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资料真实性承诺函。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9.2款的规定,规定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买方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之前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鉴于以上情况,将本合同授予报出下一位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成都比昂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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