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齐农建办发(2022)2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及县级配套。招标人为泰来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泰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泰来县2022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泰来县泰来镇街基村、大兴镇前官地村、胜利乡半拉山村、余粮村
2.3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
2.4招标控制价:78.8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总监(1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监理员(2人):中专以上毕业证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注:1.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册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
2.拟派本次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如有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3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截图,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2、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无失信记录查询,提供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截图,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投标人提供投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包含以下内容),网址:(http://www.gsxt.gov.cn):
a.基础信息网页;
b.行政许可信息网页;
c.行政处罚信息网页;
d.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网页;
e.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
注:投标人如3.4项中有任意一项不良行为和失信行为的视为投标无效。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 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招标 文件获取及登记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1日09时00分至2022年8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6. 投标 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方式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监督单位:泰来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2-8222319
招标人:泰来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 泰来县泰来镇八一路456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452-822246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城路3号
联 系 人:王洪 李然
电 话:0452-2347983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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