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 ) ( 以单项合同/框架
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 ) 具 备的软件开发类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复印件,如
合同为框架协议 , 则 还须提供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复印件 , 业 绩金额以合同金额和框
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证明累计金额为准(如订单和结算证明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少的为
准 ) 。
2.1.4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 10 名软件开发人员,须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至少应包含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
连续 2 个月的缴费证明 。 缴 纳单位应为投标人 , 至 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 工 伤保险 、 医 疗保
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社保管理机构章,缺一不可,否
则视为无效人员 ) 。
2.1.5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若 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
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 在 最近三年 内 ( 自 2021 年 6 月 26 日起 ) [ 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 在 最近五年 内 ( 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 ) [ 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
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
(7 ) 在 最近五年 内 ( 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 ) [ 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
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