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Y0000G25070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明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5)5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明水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明水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明水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2.2建设地点:绥化市明水县
2.3招标控制价:272.04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122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09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 年12月 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建设规模: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标段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项目班子成员需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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