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丰县造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变更
(项目编号:2025ACCGZ50006)
各投标人:
一、答疑:
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施工项目或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施工项目”,请问我单位施工业绩为“***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施工”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
二、变更:
1、本项目招标公告“1.5项目法人: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长丰县农业农村局”变更为:“1.5项目法人: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
2、本项目招标公告第10条联系方式中“招标人:长丰县造甲乡人民政府”变更为:“招标人: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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