桠溪街道跃进村及有关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因建设需要,需办理鸿基园艺休闲农业基地项目所使用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工作(以下简称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农转用目的
因建设需要,需申请将高淳区桠溪街道范围内0.322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二、拟农转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农转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用途:
被农转用土地单位 | 面积(公顷) | 其中农用地面积(公顷) |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 其中未利用地面积(公顷) | 拟开发用途 |
高淳区桠溪街道跃进村农民集体 | 0.3226 | 0.3226 | 0 | 0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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