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屯昌县2021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屯农字〔2021〕284号)和《屯昌县2021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批)工作方案的通知》(屯农字〔2021〕332号)文件要求,屯昌县2021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作为政府投资项目,为顺利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现将公开选聘屯昌县2021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第三方竣工验收单位,选聘采用报名、报价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资金投入
屯昌县2021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分为4个项目,总投资共计619.47万元,具体如下:
1、屯昌县2021年南坤镇南泉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9.33万元;
2、屯昌县2021年南坤镇坡林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335.33万元;
3、屯昌县2021年坡心镇高朗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16.99万元;
4、屯昌县2021年新兴镇加令埇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37.82万元。
二、选聘条件和招标范围
1、业主单位: 屯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心。
2、政策要求: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验收,逐一审核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出具验收报告。
3、服务内容: 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主要步骤分为:一是资料收集;二是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会务;三是组织验收专家组;四是出具验收报告。
4、工作时限要求:自竣工验收工作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验收报告。
5、计费依据及控制价:根据参考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176号)中专项财政资金审计的收费标准。
控制价:28000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报名资料要求(以下资料为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到会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4)验收专家组必须组织配备至少三名专家
(5)报价函(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4日
(8:30-11:30,15: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屯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心现场报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98-67813149)。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办法:采用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确定中选单位(基准价以报价均值)。
2.注意事项:本项目严禁恶意投标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屯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心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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